[法治进行时]妻子冲破道德边界
[法治进行时]妻子冲破道德边界
二零二二年的一天夜里,李某坐着丈夫小赵的电动车,刚进家角落里就窜出了一个黑影妻子。 李某怎么也想不到一场婚外恋情,竟然给自己和家人招来了S身之祸。 二零二二年的一天,夜里,三十五岁的小赵骑着电动车带着妻子回家,两人刚进院门,一个黑影,就从角落里窜了出来。 对着小赵穷追猛打,从被害人来讲,就是一个未来横祸,是在完全没有思想准备的情况下突遭不错。 因为我们可以设身处地想一下,晚上十一点刚回家,突然一根拎着棍子就进来打你。 我觉得可能这么长,人在这种这么短的时间内,恐怕连事情的前因后果还没想明白,小赵倒地不起凶手,又将小赵的妻子李某拽出了院外,掏出这个损人弹小刀,然后逼着这个李某跟他一起走,走到那个小树林里的时候呢,就又突然提出来,跟那女的发生性关系,就是从他S完人之后还能实施强奸行为,也能表现出他当时内心的一种颠覆状态。 案发现场被害人小赵当场S亡,其妻子李某身有刀伤数小时后,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控制怕S啊,怕S不是个人。 此时的朱某似乎还没有从癫狂的状态中走出来,他大喊大叫,语速极快,凶手朱某与小赵夫妇有何深仇大恨,要下此狠手。 事情要从一个月前说起。嗯,那天两个百无聊赖的人通过手机摇一摇,相识了,一个是单身多年的朱某,一个是全职在家的。 李某,在随后的两周时间里,两个人的感情迅速升温。 五月份期间,俩人通过这交软件偶然碰上了加了好友,然后到现场线下见了面,然后很快发生性关系。 这快两人频繁幽会的是被李某的丈夫小赵发现了,他怒不可遏,甚至将事情闹到了派出所,到派出所一看就是调解嘛,这一看就属于家庭矛盾嘛,调解呢调解的还挺好。 这个李某也愿意说,我愿意那个他丈夫呢回家继续过这事儿都过去了。 然后这个朱某呢还写了个承诺,说保证呢说因为他是打散工嘛,干装修的,说我在这儿把这活干完,就保证离开,此地不再回来了,跟这个李某断绝关系。 那么就这样,就是看似就是很圆满了嘛,这个事儿大家就散了。然后这个李某也回家了回家,然后当她丈夫面也把这个朱某的微信啊,删了三个人的生活,看似都回到了正轨,但朱某没法回到过去,他无法忍受这种得到又失去的感觉,纠缠,李某成了他生活的全部,他把他不是微信删了吗? 然后说按照李某的话说呢,这个朱某他就会用别人的电话,拨生电话打给他。 然后对他进行威胁,要求恢复联系。如果说之前两人是婚外恋人关系,但是在案发的时候,他们俩已经不存在婚外恋人关系了。 因为从被害人这个李某的角度来讲,已经明确表示跟朱某断绝关系。 案发前一天,朱某听说。因为出轨的事,李某被丈夫打了两个耳光,这让朱某难以平静,她恨不得立刻为心爱的女人出头为啥要去啊,他咋的不去? 嗯,对我本人是想说清楚楚,要明白,大概从监控看十点钟左右的时候就能看到这个朱某啊,就是抢先就来到了这个被害人的一个家里就家的附近,然后骑车过来。 当时呢他带了一什么呢?带了一个金属的一个圆管,一个挺长的,一个管的就是空心的。 然后呢,在小卖部买了把水果刀带在身上,等到快十一点的时候,这时候呢,赵某骑着那电动车拉着他媳妇儿回家开了院门,把电动车推进去,正在停车的这个空档。 朱某拿着那个铁管金属管就进门了,进门呢,按照话说呢,就是第一件事儿,就是回身先把门锁上了。 随后发生了开头的一幕,因涉嫌故意S人罪强奸罪。 朱某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批准逮捕。在大量证据面前,朱某的供述却很狡猾,在关键事实上的供述可以用真假参半来形容。 那么检察机关将如何还原真相呢?朱某的辩解能够被取信采纳吗? 他的供述其实可以看出,他是在一个范围之内,尽可能的给自己找理由,让自己投背存款。 所以我觉得这是他的一个心态,他知道有些事他是推不掉的。但是有一些问题,他认为是可以说道说道,而这些东西他认为可能司法机关不太好查,对吧? 有利就等于有利,他觉得我们不好。但是呢,实际上他低估了司法机关那个办案能力了。 朱某辩称,案发当晚,自己与小赵碰面后,是对方先攻击他的自己,处于防卫才被迫反击,逝者无法开口。 事实真如朱某所言吗?八年拿东西砍我一下,我不是菜单,就是什么别的东西吗? 就千分你没看清楚呗,是吧?嗯,有几个事儿呢,他一直是在回避一个呢,就是他到底是不是有预谋故意去S人的。 他把这个呢责任一个方面推给了这个S者,他坚持说是辞者先动手,但这个首先就不真实。 因为从当时的情况来看,那是刚进院儿正停车呢,他拿什么来打你,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大半夜的,你到人家去,你拎个大铁管子到人家去,即使人家骂你,给你轰出去,也没有什么不正当的对吧? 更何况比较比较比较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个案件中两口子一个S一个轻伤二级。 而这朱某身上一点伤都没有检方进一步查明。在案发当晚,朱某除携带铁棍外,还购买了一把匕首,然后前往受害人家附近蹲守。 所以我们通过现有的证据综合考虑来讲,认为它就是一次有预谋你这些行为就证明你是有备而来,什么叫有备而来呢? 就是你有一定的谋划,你对后面的行为来讲,不是一个激情的偶发的引发的一个东西。 被告人朱某辩解的第二点是,他虽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这一切都是李某指使的这一点,让办案人员感到惊讶。 因为在朱某口中,李某已经从比较开始,他比较爱的女人变成了现在的害他的女人,关于到底是谁起义的,他把这个起义这方面,他说到了美句方身上了,那就是说我们想子我待这个正好啊。 当时这个赵某一家装修厨房东西在院里摆着,就有一把菜刀搁在窗台,然后挺出没追到那儿,就随手的插了,把菜刀就开始追着砍这个赵某这个过程中呢,李某啊就是一直想阻止,同时呢他还上去抱着那个想护着她那个赵某,她丈夫这个过程中呢,还被这个朱某拿刀砍了两刀就砍他胳膊上。 如果说是女的指使他他要解释一个问题,为什么这女的也有伤?我可会让那个地呢是我邀求的,他胳膊上可不是一刀啊,那我不知道我我都没有看到。 那么从法医鉴定的角度来看,认为他这个伤应当属于是砍砸所致,也就是力度很大,符合菜刀的一个特征,往上砍劲儿很大。 那么用像他说的那水果刀自己扎刺是形成不了这样的伤情。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某犯故意S人罪强奸罪,被判处S刑。 在这场悲剧的后面,还有一个小小的无助的身影,那就是小赵和李某的孩子检察官在走访时发现孩子的生活近况很可怜,他妈妈就带着小翔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子,非常简陋,然后小翔就连一张正经的书桌都没有,就是非常艰苦。 然后我们当时就觉得不管这个司法救助是不是申请到啊?我们看看现有的资源,能不能给他一些紧急的救助。 在对涉及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的线索进行审查后,检察机关帮助该案中的未成年人小翔申请了司法救助五万余元。 我们检察机关一次性的把资金支付到这个慈善协会的账户里去,然后由慈善协会逐年发放,然后直到小翔满十八周岁检察机关希望这样的帮扶可以尽量将孩子的生活拉回正轨,让他健康的成长。 这个事儿呢,是我们司法机关和民政部门我们联手做的。 然后对于这个司法救助金的发放方式,还有监管方式呢,他的公信力是比较有保障的,当事人也比较认可。 回顾整个案情,仅一个月时间,李某的家散了,孩子留下永久的心灵创伤。 李某说,他似乎是做了一场噩梦,他不止一次的想,如果当初自己没有打开手机,如果没有认识朱某,那生活还还会像从前一样安稳幸福,但是比较比较根点在哪儿,不在于后面怎么样,是你开始不该迈的第一步超出道德,反正就很危险是吧?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李凯作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的检察官,办过很多大案,重案。 在他看来,很多悲剧的源头在于没有守住底线,一旦突破了道德,那么就会离法律的红线越来越近。 所以啊我觉得就是说如果说启视的话,就是我们都是成年人了。 成年人在做事的时候,他要有一个风险的评估。这个风险评估既包括道德层面,包括法律层面,有些是该做的,还是不该做的。 你自己要有个标准,明确这个标准以后,你就严格执行就好了。那就说你做你该做的不做不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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